李某自幼与离异的母亲一起生活,成年后,因患精神疾病,一直靠母亲独自照顾扶养,生活颇为艰辛。为了给儿子治疗,母亲四处筹资,积蓄耗尽,然而,李某的病情仍未见好转,需持续治疗。在此艰难时刻,作为孩子的父亲却对儿子的病情不闻不问,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李某的心理健康和身体恢复,也给本就陷入困境的家庭雪上加霜。近日,经乡司法所指引,李某的母亲向罗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中心了解案情后,认为这是一起成年人扶养纠纷案件,经审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便立即指派罗山宝城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为其代理,工作人员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李某病历、医疗费用清单、父母的离婚协议、母子二人生活支出的相关凭证等,以证明李某的病情、治疗花费以及生活的困难处境。同时,深入调查母子二人现有的经济状况,为后续的诉讼程序做好准备。在撰写民事起诉状时,工作人员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明确指出李某的父亲在李某患病后未履行扶养义务的不当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对李某造成的伤害。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工作人员积极与法院沟通,组织二次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围绕被告应承担的扶养责任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辩论。面对可能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相关规定,逐一进行反驳,强调无论父母婚姻关系如何,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法定且不可推卸的,尤其是在子女处于患病等特殊困难时期。庭后,在法院及代理人又一次积极协调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的父亲依法承担扶养义务,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并承担李某后续医疗费用的一半。
从法律层面来看,它明确了即使父母离婚,对子女尤其是处于特殊困境子女的抚养责任依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抚养义务的规定,为像李某这样的弱势群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彰显了法律对特殊人群权益的重视。从社会层面而言,本案提醒社会各界关注离异家庭子女的成长和生活状况。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离异父母可能会忽视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尤其是当子女面临疾病等重大困难时更是如此。这起案件通过司法调解的形式,向社会传递了父母应尽抚养义务的正确价值观,有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家庭责任观念。同时,对于那些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家庭,法律援助是他们寻求帮助和支持的有效途径。本案鼓励更多处于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为相关社会组织和机构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促进社会形成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