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捍卫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信阳法院紧握年底执行这一“黄金契机”,开展“保民生 清积案”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旨在将法律文书上的权益切实转化为当事人手中的“真金白银”,用锋利的法律之剑,铸就捍卫司法公正的“铜墙铁壁”。
12月14日,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晓伟一声令下,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干警,身着制服,按照行动蓝图和路线,冲向执行一线。在寒冷的冬日里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的执行攻坚风暴。
在这场执行攻坚中,执行干警们穿梭于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深入田间地头,以实际行动回应着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呼唤。每一份执行文书的送达,每一次财产的查封扣押,都是对司法公正的坚守,对法律尊严的捍卫。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由中院执行局提前谋划、统一布局,中院执行干警分赴各县区法院参与专项执行行动,不仅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在全社会树立了司法权威,彰显了法院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坚定决心。
浉河区法院
浉河区法院此次执行活动拘传10人,和解4件,执行到位6件,履行到位金额合计12万元。
平桥区法院
法律尊严不容践踏,司法权威不容亵渎。平桥区法院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出动干警31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5人,执结案件14件,执行到位25.21万元,完成线下调查29件。
罗山县法院
何某诉张某工程款纠纷案,经法院调解达成分期支付协议,但张某违约未付。何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控财产并催促还款无果。执行法官拘传张某至法院教育,并警告将依法拘留。最终,在代表委员见证下,张某现场支付1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陈某申请执行胡某借款合同纠纷案,胡某拒不履行判决。执行法官查封胡某房产,并赴深圳核查。启动拍卖程序后,胡某见房屋将被拍卖,急忙联系法官表示愿还款。最终,胡某将81万余元打入法院账户,案件成功执结。
2019年,余某欠周某1.5万余元货款未付。执行法官找到余某后将其拘传至法院,耐心释法明理,余某初称经济困难,经一上午调解,终认识错误,筹措资金现场偿还1.5万余元,案件圆满执结。
罗山县法院累计出警3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12人,执行完毕7件,执行和解4件,司法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93.7万元。本次行动同时邀请到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2人现场见证执行,“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
潢川县法院
潢川县法院累积出动干警39人次,本次集中执行共计查找被执行人16人次,拘传被执行人4人,执行完毕4件,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41万余元。参与活动的代表委员跟随执行团队,全程见证案件执行过程,“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
固始县法院
固始县法院此次集中行动共出动干警37人,现场调查18处,拘传被执行人7人,执行完毕3件,和解3件,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35.45万元。
息县法院
息县法院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1人,达成和解3件,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金额17万余元。
淮滨县法院
朱某向彦某追讨12万元欠款,但彦某在还款时却百般推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查询彦某财产未果。最终,执行干警锁定彦某住所并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强大的执行和心理压力,彦某在现场支付了5万元,并与朱某就剩余欠款达成了执行和解。
郑某因机动车事故向王某索赔,但王某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导致郑某生活困难,只得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督促王某履行义务,王某却推脱逃避。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下,王某感到羞愧难当,最终同意赔偿。在亲朋的帮助下,王某当场履行了6.2万元的全部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淮滨县法院本次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其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2人,执行完毕4案,达成和解4案,执行到位金额42.8万元。本次行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
光山县法院
刘某申请执行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干警数次联系曹某,劝说其偿还所欠货款,但曹某不为所动。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将曹某拘传到院,再次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曹某才切身感到法律的权威,当场履行了全部款项,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光山县法院本次集中行动共计拘传11人,扣押车辆1辆,执结案件18件,执行完毕8件,达成和解7件,执行到位金额31.43万元。
商城县法院
商城县法院累计出警4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5人,执行完毕6件,执行和解7件,司法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148.47万元。
在本次活动中特邀县人大常委委员代表,县政协常委委员共同见证与监督。
新县法院
新县法院累计出警20余人次,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完毕5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38.7万元。(金宏辉)